|
关于彩票兑奖有效期限调整的公告
2009-06-30 18:52:29 编辑:zhangjian
|
2009年7月1日施行的《彩票管理条例》对彩票的兑奖期限做了调整,为了便于广大彩民及时掌握这一重要信息,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:
2009年7月1日当天及以后开奖的彩票品种,电脑彩票中奖者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,持中奖彩票到指定地点兑奖。纸质即开型彩票中奖者应当自该彩票品种停售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,持中奖彩票到指定地点兑奖。
兑奖办理时间为60个自然日内彩票机构的工作时间。最后一天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(不包括公休日),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;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。
特此公告。
浙江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
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
|
|
|